ChainCatcher 消息, 據 Joseilbo 報導,韓國金融委員會宣布,自 6 月起,非營利機構與數字資產交易所將可依法出售持有的數字資產,前提是設立內部審議機制並加強反洗錢審查。非營利組織接收的加密捐贈資產須"即時變現",僅限於韓元交易所主流幣種。
同時,政府將自 6 月 1 日起實施新規,要求新上市幣種具備最低流通量,並限制上市初期市價委託,防範"上幣拉盤" 與殭屍幣、迷因幣炒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