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ainCatcher 消息,据儋州市人民檢察院公眾號報導,某犯罪團夥以"合約炒幣"方式投資虛擬貨幣可獲高額回報為誘餌,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合計 1000 萬餘元,數額巨大,被儋州市人民檢察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提起公訴。
儋州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,該犯罪團夥行為已觸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》,認定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共同犯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。